惩罚原来也可以换一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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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分类:思维与智慧2011年

在西班牙安达卢西亚省的格拉纳达,有个叫埃米利奥•卡拉塔尤德的人,自1988年以来一直担任未成年人法庭的法官,他为自己确定的目标是给那些出入他办公地点的人提供第二次机会。当在法庭上与一个15岁的文盲扒手面对面时,他毫不犹豫地下了判决:“上学!”不要把此决定当成玩笑,5个月后,那个少年将接受法官的考试,内容包括听写、朗读和运算。此外,类似的判决还有:一个少年因酒后驾车肇事,被判罚到医院探访受害者;在网吧偷盗,被判罚帮助法院搬运电脑器材;袭击老人,被判罚到慈善中心服务一周;对用不友好的眼光看自己的人大打出手,被判罚擦镜子一周。
  某年除夕夜,美国女孩唐娜的父亲被酒鬼马修开车撞死,她们全家陷入哀痛之中。更叫人愤怒的是,肇事者从未对她和家人表示歉意。为了让他永远记住所犯下的过错,给唐娜一家以心灵的抚慰,法官下令,之后9年,每年在唐娜父亲的忌日当天,加害者必须到她父亲坟前忏悔。自此以后,嗜酒如命的马修成功戒酒,连他的律师都大为惊讶。
  田纳西州的法官勒令一名青少年负责筹办被他所撞的死者的后事,并要在葬礼上宣读亲拟的悼词。特别是醉酒驾车惹祸的青少年,法官命令他们参加死者的葬礼或验尸,亲眼目睹自己的疏忽带给别人家庭的悲惨后果。这一招非常有效,许多年轻人从此有所警惕,近年来因喝酒驾车肇事的案例急剧下降。而在马里兰州,法官命令车祸肇事者必须永远怀揣一张受害者的照片。休斯敦的法官判决撞死好友的少年,要在每年父亲节寄卡片给被害人的父亲,以此提醒少年永远记住血的教训。
  巴西的奥兰多•费雷拉在教训子女时常用皮带抽打他们,被以虐待子女罪送上法庭。在2003年,里约热内卢的法官裁定撤销对奥兰多•费雷拉的控告,条件是他要在今后3年内每个月到医院去献血一次。
  无独有偶。也就在同一年,美国得克萨斯州一名男子因虐待继子被判在狗舍宿30夜。鉴于州政府提供的长90厘米、宽60厘米的狗舍无法容纳其全身,他获准在睡觉时把头或脚伸出。一名司法官助理将在夜晚定时巡视其“住宅”以便进行监督。
  不拘一格的“创意审判”,眼下有愈演愈烈的势头。就拿美国法官奇科内蒂来说吧,他作出的判决,除了让虐待动物者在森林过夜之外,还有不少方式颇具创意。他曾让一个持枪拒捕的犯人去太平间看死尸,让那些扎坏小车轮胎的淘气鬼给小学生办一次野餐聚会赔礼道歉,让吵闹的邻居去树林里度过安静的一天,或者抛下那些闹哄哄的摇滚乐,多听听古典音乐。还有一次,一名男子因骂警察是猪而被拘留。于是,奇科内蒂硬是惩罚此人站在猪圈里和猪共处两小时,而这只猪身上还挂着指示牌,上面写着“我不是警察”。总的来说,奇科内蒂的做法还是非常成功的,他的小办公室里贴满了来自各地的感谢信,有受害人的,也有罪犯的。
  这类判决也曾一度引起美国人权协会的抗议,而一向苛刻的媒体却站在了法院一边。法官的做法看似漫不经心,实则用心良苦,治人的招数有点儿“损”,但确实“损”得挺有理,被告人因此备尝违法的苦头,旁观者也会看到他人的窘态而自觉站到法律禁区之外。
  法官让违法者扮演当时的受害者的角色,亲身体验违法造成的后果,进行换位思考,这绝非一时兴起,而是深思熟虑后的慎重选择。其深刻和高明之处至少有3点:一是少关人,节约了相当的司法成本;二是没耽误违法犯罪者上班过日子,为构建和谐社会出了力;三是收到了一般判决难以达到的教育效果,利于人们反省与回归。
  (李中一摘自《长江文艺•精品悦读》2011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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