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国“当护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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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分类:思维与智慧2011年

几年前,我到美国定居。刚到美国那阵子,人生地不熟,洋相出了不少,特别是那段“当护士”的日子,令人啼笑皆非。
  到美国的第二年,我拿了驾照,心中特别高兴,便开着车四处游逛。有一次,因为赶时间,不知不觉便开快了。结果,等到后面警笛大响,我才意识到自己违规了。
  交警过来,开了张罚单,又没收了我的驾照,说要做完社会服务,才能将驾照还给我。接着,交警告诉我,我被罚的社会服务,就是到医院护理一个交通事故中的受害者,期限是一个星期。只有得到医院和病人的认可,社会服务才算结束。
  我顿时愣住了。要我这么一个纯爷们儿,穿着护士制服,去医院护理病人,那还不要了我的命?但没办法,如果拒绝,不仅驾照被没收,而且以后也没有资格再考驾照了。在美国,没驾照的人堪称另类,且寸步难行,实在没办法,我只得硬着头皮去医院。
  我护理的对象是一个在车祸中左腿骨折的美国人,病情不重,但恢复的时间较长,且行动极不方便。这位老兄身高1.90米,体重将近150千克,和美国大街上随处可见的大胖子一样,浑身上下圆滚滚的。这可累惨了我。第一天,我扶着这位老兄上了3趟洗手间,对方神色轻松,我却累得气喘吁吁,浑身上下的骨头都快散了架。
  除了身体上的折磨,对我来说,更受不了的还是别人好奇的眼光。一个大男人,在医院里穿着护士服,难免引人注目。虽然在美国,男护士并不罕见,但像我这样东方面孔且一看就极不专业的男护士,却仅此一家,别无分号,也难怪走到哪里都有人指指点点。
  终于,熬完了7天,那位老兄和医院还算配合,在我的考评表上填了好评。我顺利要回了驾照,但经此教训,每次开车上路都战战兢兢,再也不敢违规了。
  看来呀,美国政府的举措可谓别出心裁,这么一来,不仅可护理交通事故中的受害者,还能让肇事者亲眼目睹交通事故的危害,心生愧疚,可谓一举两得。
  (黄玉摘自《大众卫生报》2011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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