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约的共享单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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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分类:思维与智慧2019年

纽约大都市区有一家而且仅有一家共享单车企业—花旗单车。它成立于2011年9月,是因中标纽约市交通部门的对外招标共享单车项目而组建的,其实际拥有者和运营方是福特旗下著名的共享单车运营管理商,初始赞助商是花旗银行,因此冠名为“花旗”。
  花旗单车采用“有桩”单车模式,初始投放6000輛,设300个站点。2014年,在吸收了各方面的投资之后,花旗单车宣布将单车投放量扩大到12000辆,站点增至700个。到2016年年底,花旗单车在纽约大都市区的投放量约为10000辆。也就是说,用了超过五年的时间,花旗单车的单车总投放量也只有10000辆,每年平均新增2000辆。这与纽约的城市人口规模——超过2000万相比,简直不值一提,与中国共享单车市场动辄以万为单位的一次性投放量更是不可相提并论。
  是不是市场份额有限,别的单车企业发展得更快,使花旗单车缺乏市场空间?不,整个纽约只有花旗单车在独家经营,而且,花旗单车这个投放量已是目前全美城市中最大的。
  是不是纽约居民不需要单车?纽约交通的拥堵是世界闻名的,而且交通费用昂贵,开车进城30到40美元一次的停车费是家常便饭,乘坐地铁费用也不低。君不见花旗单车的广告:“因为花旗单车,我可以不用坐地铁,它让我一路欣赏城市风景的同时,节省了大量的钱。”骑一年花旗单车的成本不及两个月的地铁费用。
  那么,是什么约束了花旗单车的扩张呢?
  关键差别在于“有桩”与“无桩”。在“有桩”模式下,每个站点可以投放的单车数量是有限度的,一般是20辆。在既有的城市建成区内,要找到一块可以设站点的地非常不易,说是寸地寸金也不为过。站点除设立标志牌、说明使用规则外,还要附有地图,告知离目的地最近的停车站点。这就避免了随地停放。设立了停车站点,车辆就必须在各个站点之间不断调配调整,以保证配置均衡。这样,除了投放单车的成本之外,花旗单车还要承担站点的建造费用,以及调节各站点之间单车停放量的人工成本和配套运输设备的购置成本。
  为了解决600个站点之间的单车调配及空位停车问题,花旗单车每天需要移动的单车约为2000辆,需雇用100个工人专门负责搬运,这些都使单车运营成本增加,约束了企业的规模扩张。如果要求国内的共享单车企业也按此模式运营,试想一下,按照10000辆单车,日需移动2000辆,雇用100个工人的比例,那么,在厦门这样的中等城市,现有的30万辆共享单车日移动量是多少?为此需雇用多少人?全国呢?如此比较后,你就知道,在不起眼的“有桩”和“无桩”之间,企业将多少运营成本转嫁给了社会。
  从费用设计看,花旗单车不要押金,而是与信用卡相关联,采用会员制模式。会员费为163美元/年,若是本地居民,则为60美元/年。会员制的好处是:只要每次用车时间不超过45分钟,会员可以全年无限次地免费使用单车。非会员临时用车有两种收费方式:一是12美元/24小时;二是24美元/72小时。非会员每次用车的免费时间为30分钟,规定时间内,同样可以无限次地免费使用单车。所有方式下,如果超出了规定的免费骑行时间,每15分钟2.5美元;如果单车丢失,用户要被罚款1200美元。
  可以发现:第一,美国的共享单车在约束用户方面,明显强于中国。一是通过信用卡背后的个人信用背书,限制用户的不当使用,延长了单车使用寿命,降低了单车维护成本;二是通过高额罚款促使用户注意爱惜、保护单车,降低单车丢失率,减少运营成本;三是从不同的价格标准可以看出,花旗单车的运营目的是切切实实地解决本地居民的“最后一公里”问题。它虽不绝对禁止观光骑行,但在价格上,使之基本不可能。哪位观光者愿意花上12美元,而后每半个小时还车一次再借车继续骑行呢?如果他不间断地租用一天,则必须支付12+24×2.5×4-2.5×2=247美元。制度设计充分体现了花旗单车是城市公交系统的补充,服务于本地居民的“最后一公里”代步之需。
  第二,政府扮演的角色有差异。纽约市公交部门是花旗单车的招募发起方,根据公共交通的需要,对外招标共享单车项目。因此,花旗单车从诞生之初就是一个带有浓厚的公私合作色彩的“PPP”项目;是公交的延伸而非单纯的企业行为。双方以合约确定合作关系,各自承担责任。
  政府部门授予花旗单车在纽约市共享单车市场上的唯一特许经营权,提供单车站点的公共用地,对单车的消费和使用收入予以免税优惠,但对单车、单车配件、停放的岗亭、站台等设备延伸出来的收入则不免税,对丢失单车的个人赔偿、罚没收入等照常征税。花旗单车公司则负责单车的日常运营管理,自负盈亏。政府不再额外补贴,而且一旦发现单车违规停放,还要对单车企业进行高额罚款。
  而目前国内的共享单车项目,最大的失误在于忽视了它是城市公交系统的延伸与补充,它要使用大量的城市公共资源——主要是市政公交用地。它是一个准公共产品,一个“PPP”项目,却错误地把它视同完全竞争产品,放任自流,听任其将企业成本转嫁给社会,导致严重的“公地悲剧”。一旦乱局形成,造成严重的社会问题,又急忙叫停,违背事先承诺,滥用行政职权进行干预,增加了企业运营成本,引发了潜在的企业风险,助长了企业的短期行为。
  (吴宝河摘自《特别关注》2018年第1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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