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夭其生 不绝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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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分类:思维与智慧2018年

“不夭其生,不绝其长”出自《荀子·王制篇》,体现了古人朴素的生态意识。《逸周书》中说:“春三月,山林不登斧,以成草木之长”;《吕氏春秋》中说:“巢覆毁卵,则凤凰不至;刳兽食胎,则麒麟不来;干泽涸渔,则龟龙不往”;《管子》中说:“为人君而不能谨守其山林、菹泽、草莱,不可以立为天下王。”《吕氏春秋》还制定了明确的“行动指南”,即“时禁”——孟春之月:禁止伐木,无覆巢;仲春之月:无竭川泽,无漉陂池,无焚山林……
  古人朴素的生态意识与“取之有度”“用之有节”的朴素生态伦理观是紧密相联的。在古人看来,大自然的资源并不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如果不加节制,取之过度,就会“竭泽而渔,岂不获得,而明年无鱼;焚薮而田,岂不获得,而明年无兽。”所以,“天不失其时,以成万财”。只有对生态加以保护、合理开发利用,才不会因伤害自然而最终伤害人类自身。
  基于“欲恶同物,欲多而物寡,寡则必争矣”的现实,荀子认为要保持自然资源和人类社会的协调发展,就必须“节用裕民,而善臧其余”,就必须“谨养其和,节其流,开其源”。这种“天人分合”的朴素宇宙观与“天人合一”的思想互为补充,不失为保持人与自然生态平衡的重要法宝。同时,这一理念还丰富了统治者的慧。荀子在讲“不夭其生,不绝其长也”这句话之前,还说“圣王之制也”。将前后联系起来解读,可见“不夭其生,不绝其长”不仅是人类的生存之道,也是圣王的治国安邦之道。圣王君临天下,治理万民,民众安居而乐业,必须注重自然生态之维系。如果“猎人看不到山,渔夫看不见海”,只知道索取不知道感恩和回报,一旦资源枯竭,再怎么弥补也悔之晚矣。
  古人敬畏自然、尊重自然,不仅是把自然作为人类生存的家园,而且把它看作精神家园、灵魂家园,这样就使充满乡野气息的家园景象烙上了深刻的文化印记。庄子在《齐物论》里说“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说的就是在大自然中得到心理和谐。有人统计,从中国文学史上最早的诗歌总集《诗经》,到西汉民谣和乐府民歌,均可看出大自然中的植物是如何拨动诗人心弦的。先秦魏晋南北朝的诗出现252种植物,前唐诗出现398种植物,宋诗出现361种植物,清诗出现427种植物。一切动人的文学艺术,都不可能缺乏生命的影子。人们对自然的热爱,对植物的讴歌,正是为生命呐喊,为真善美点赞。
  “晨雾暮霭淡淡烟”“烟笼寒水月笼沙”……曾经乡村的古雾,是曼妙而有灵性的;“蒹葭苍苍,白露为霜。所谓伊人,在水一方”……是浪漫而醉人的。然而这一切都只能存在于我们的记忆中了。自然之书与历史之书一样,是有脉络、可传承的。然而,由于人类的无知和贪婪,我们对大自然索取太多,蹂躏太深,以致使它伤痕累累、不堪重负。“当鸟儿不再歌唱,当溪流不再流淌,当绿色的森林被褐色的枯草取代,当蔚蓝的海洋被腐臭的鱼覆盖,我们是否还有能力生活下去呢?”50多年前,美国海洋生物学家蕾切尔·卡逊在《寂静的春天》里所描绘的情景,犹如警钟在我们耳边撞击,在我们心中回响。
  北宋哲学家张载在《正蒙·太和篇》中写道:“有象斯有对,对必反其为;有反斯有仇,仇必和而解。”意思是说,一种事物、一种现象,必定有与之相對的事物和现象,两者免不了有矛盾、有斗争,最后解决的办法一定要求“和”。人类与自然免不了有矛盾,最后解决的办法一定是“仇必和而解”。对立和斗争不应以一方消灭另一方作为最终结局,而是应相辅相成、协调配合,趋向于“阴阳合德而刚柔有体”。
  一百多年前,面对人的堕落,面对自然的毁坏,俄国作家契诃夫希望“给别人领出一条可以遵循的道路”。他不仅让作品中的年轻大学生、女主人公去关心人类、拯救自然,而且还以身作则地去修复自然,亲手在庄园里种植了一片树林。“如果一千年后,人们生活得更幸福的话,那里面也许有我的一点菲薄的贡献吧。”有此境界和格局,我们每个人都可能成为大自然的朋友,都可以为绿色发展尽一点微薄之力。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那千百万人心的凝聚、力的汇合,必将换回山更绿、水更清、天空更蓝、万物更和谐的美丽家园。
  (郝巧凤摘自《中国纪检监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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